一、所使用的计算机、投影仪等设备要建立档案,要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二、 加强对计算机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按照正常程序操作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开机;关闭系统时,要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擦拭设备,定期对设备内部进行清扫。
三、 设备一律不准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四、 共享工程专用设备可供开展各类文化服务活动使用,不得私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