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各类设备是图书馆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为维护设备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益,保证图书馆的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结合本馆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图书馆各类设备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应设立专职设备管理员,明确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设备的种类、数量、型号、新旧程度并登记造册。
二、 工作人员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由本人负责。公用办公设备应明确到具体人员负责,无法明确到人的由专职设备管理员负责。使用人或管理人调离本馆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三、 图书馆所有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外借。本馆内部确需交叉使用设备时,应办理调用或借用手续,并应及时归还。
四、 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的设备不出现丢失、人为损害的情况。如出现,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五、 微机、打印设备等应由专人负责,禁止外部人员使用,严禁个人私自拆装、维修。
六、 各部门应作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确已无法使用的应按馆相关规定办理,不得随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