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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多声部民歌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
发布时间:2018-08-29 丨 阅读次数:285

阿扎河素有歌舞之乡美誉,有着非厚的文化历史底蕴,形成了独具特色和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的丰富文化资源。如何有效地挖掘、保护、传承这些资源是加快我乡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促进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我乡以多种形式对乡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遗存情况

阿扎河乡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地处腊咪大山、么索鲁玛大山地带,境内地形复杂、地势险峻,沟壑纵横交错。位于县境东南部,乡人民政府驻地阿扎河,距县城迤萨60公里,

东与元阳县沙拉托乡接壤,南与绿春县戈奎乡隔河相望,西与洛恩乡交界,北与石头寨乡甲寅乡毗邻,国土面积169

平方公里。特殊的地理位置与人口结构在这里形成了独特的民风民俗,积淀了较为厚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目前,全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分为两大类:一是哈尼族传统多声部音乐。发源于阿扎河乡普春村。多声部曲目

《栽秧山歌》(吾处阿茨)是哈尼族传统民歌类的“阿赤”

(情歌)的一首代表作品。《栽秧山歌》的历史渊源目前已无从考证。据调查,它是哈尼人一种古老的传统民歌,千百年来哈尼人随着生产劳作的季节变化,在劳动中自然产生了

“栽秧山歌”。主要的演唱形式总的来讲是主唱加帮腔加伴奏。主唱者通常为女歌手,帮腔者根据具体情形而定;其次还有乐器伴奏和无乐器伴奏的演唱形式。乐器主要是由哈尼族民间乐器直笛(扎比)、小三弦(拉核)、三弦小二胡(拉核慈窝)、树叶四件乐器组成。此演唱形式多为屋内和舞台上;田间演唱时,则用野姜叶做的吹管乐器“梅琶”单独伴奏。这样,其演唱形式又可分别称无伴奏主唱帮腔和有伴奏主唱帮腔两种。2003年由红河县文化馆组织(吴志明负责)普春哈尼族多声部音乐《栽秧山歌》代表云南省去台湾进行民族文化交流演出,倍受台湾音乐人士的欢迎和关注。2004

1月,又在中央电视台12频道参加西部民歌电视大赛中成功亮相展演,更加引起全国音乐界的专家,从而提高了知名度。二是歌舞音乐。“乐作舞”是哈尼语的称谓,彝族称“乐作舞”为“栽比”。哈尼族的“乐作舞”最早是由哈尼族的祭祀舞蹈“打摸撮”演变而来,是哈尼人在守灵、送葬时跳的一种舞蹈;而彝族的“乐作舞”(栽比)发源地是阿扎河乡的垤施、洛孟村,彝族同胞在生产劳动中根据晒荞子、

踩荞子的基本动作首先产生了“踩荞舞”,在此基础上逐步发展成了今天的“乐作舞”。哈尼族的“乐作舞”分为5套,而垤施、洛孟村彝族的“乐作舞”有12套,主要由《踩荞》

、《经线舞》、《斗脚》、《翻身舞》、《撵调》、《擦背》等组成,形成独特的舞蹈韵味和风格,是一套完整的原生态民间歌舞。目前,红河县已把垤施、洛孟村彝族的“乐作舞”作为县舞进行推广。根据“乐作舞”改编的节目也多次获奖。

 乐作舞不限人数,但必须以偶数男女搭配围成圆圈来跳。伴奏乐器有笛子、巴乌、二胡、三弦、四弦、草杆、树叶等,配以手掌拍打节奏。目前已收集表现劳动和生活内容的12

套舞蹈:舍哧、踩荞、撵调、三步弦、斗脚、经线、找对象、擦背、游调、摸螺蛳、翻身、作瑟。舞蹈以踩荞步法、撵调步法为基础,贯穿12套舞,每套变化不同。踩荞步法为逆时针或顺时针的进三步退一步,轻盈舒展,舞姿飘逸;撵调步法在前行或后退一步时有一个小垫步,轻快敏捷,节奏明快。独特的舞步加上乐声伴奏和人声伴唱,韵味独特。

早在1957年,垤施、洛孟村彝族的“乐作舞”就参加红河州建州庆典演出,并且在1964年代表云南省到北京参加建国10周年大庆的演出了。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保护工作基本做法

(一)全面普查整理,精心申报保护名录。按照上级部署,近年来,我乡启动了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采用实地、面上调查与重点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分赴10个村委会,初步完成了普查任务。

(二)重点项目得到关注,积极传承民间艺术。在资源普查的基础上,拍摄并制作了《垤施乐作舞》《哈尼多声部》等2个民间歌舞,为传承、研究、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奠定了基础。目前,我乡有3个民间传习馆共计150多人,有哈尼多声部传承人5人,乐作歌舞传承人7人。

(三)举办多种活动,壮大民俗文化队伍。我乡在整理、提升各具特色的民间文化艺术成果的同时,积极组织、推荐、举办民间文艺术展演活动,努力扩大民间文化影响力。一是“矻扎扎”节,我乡以村为集体自发组织到乡机关驻地跳起欢乐的“乐作舞”。意在祝愿五谷丰收,六畜兴旺,家家康乐。传说,歌舞街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跳 “乐作舞”是为祈祷丰收;二是结合“矻扎扎”“万人长街歌舞节”举办民

族民间服饰展示3次,共展示哈尼族、彝族、瑶族的民族服饰及银饰 4 241件;三是在中小学校利用课间操时间广泛推广“乐作舞”。通过以上活动,广泛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多方面地培养民俗人才,不断壮大民俗文化产业队伍。

(四)部分遗产申报成功。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 护、传承和发展,我乡积极组织了申报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2个项目申报成功,其中普春“多声部”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陈习娘、车格被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陈俄东、张阳斗、李克三、王里亮、李四、吴丙仁、普者黑、李阿怕、杨泽斗等被评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认识欠深,保护意识还需增强。一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还不是很深,有的认识不到传统民间文化属于“不可再生资源”

,缺乏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有的不能清醒认识民间文化在当前生存环境下日益消亡的现实。另一方面,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新近出现的名词,而且对其划分还不是很明确,加上宣传不够到位,尤其社会上,许多老百姓还

不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什么概念,更不清楚保护的范围与内容及如何去保护,全民保护意识不强,民间文化保护还没有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普查粗浅,保护机制尚未完善。我乡文化底蕴深厚,涵盖内容广泛,资源十分丰富。虽然此前已开展过民间文化资源普查,但受人员、经费等因素影响,普查的范围较为狭小,普查的深度较为肤浅, 涉及的内容也不全面,仅完成了民族民间艺术中表演类的任务,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未得到充分发掘。

(三)是经费紧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足够的经费保障。但由于经费紧张,普查手段落后,缺少先进的摄录,导致普查中文字性的多,图像、声音等有形的资料少。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四)环境恶化,保护前景令人担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受现代文明及多元文化的冲击,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土壤与环境急剧恶化而基本处于守势濒危状态,前景令人担忧。如今,打工经济的迅猛发展,传承者与受众群体均已出现断层,市场需求日渐萎缩,非物质文化原有的生存环境已逐渐丧失。年青一代走上传习之路日渐缩小,现有的传承人大都分散各地,难以集中组队演练,只在逢年过

节时演出。

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建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它蕴含着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承载着一个民族或群体的文化生命密码,是发展先进文化的根基和重要的精神资源,是文化艺术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实际上就是保护我们民族的历史、精神的家园、民族的标识。

(一)强化领导,积极开展宣展活动。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众凝聚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 意义。为此,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宣展力度,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与法规内容的宣传,积极举办艺术成果的展演展示活动,以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和氛围。坚持政府主导,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协调,整合文联、史志等相关部门的优势,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全面普查,制定长效保护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

项开创性、长期性的工作,关键要在机制上下功夫。一普查建档。要在前期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基础上,总结经验,深入、扎实开展资源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并运用文字、录音(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形式,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地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二制定规划。针对普查掌握的情况,认真分析研究,依法、科学

制定保护规划或保护方案,进一步明确近期目标、长远计划、保护范围、重点项目、具体措施、职责要求,并组织实施到位。三建立名录。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逐级申报公布的有关规定,尽快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评定。

(三)突出重点,抢救保护优秀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其历史、文化、科学价值及生存状况各不相同。要认真分析,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对于濒危的有重要价值的项目要予以重点保护和抢救,制定周密的保护方案,落实具体责任单位,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及时进行抢救性保护。

要将已列入国家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项目作为重点, 加大抢救保护的力度。

(四)加大投入,完善经费扶助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抢救、保护、申报等都需要大量经费的支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源普查、资料的征集、实物的收购、濒危项目的抢救等。要用足用活国家、省、州有关建设文化事业的扶持政策,依托项目申报及富有特色的文化成果展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此外,要出台相应的经费扶助政策,建立资金扶助机制,重点补助扶持濒危项目、生活困难的重要代表艺人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传承人或单位的奖励,并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个人、企业及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五)积极探索研究,充分发挥优势,进一步整合资源,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产业开发的一个重要项目来抓,把非物质文化产业作为振兴经济的重要产业来开发,积极创建民俗旅游,力争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变成人民群众共有、共享的经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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