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进入图书馆看书、看报、上网的人都属于图书馆读者的范畴,进馆一律享受图书馆的免费开放服务:
(一)、读者进入图书馆任一开放窗口阅览无需任何证件要求,尽情阅览,饱读为善。
(二)、读者需要外借图书、刊物则需到办卡处办理借书卡,办卡或换卡一律免书刊借阅证工本费。
成年读者凭身份证到办卡处,缴纳押金100元,当场办理。未成年读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凭家长身份证到办卡处,缴纳押金100元,当场办理。
读者退卡时,押金100元当场退回
(三)、读者借书卡的效用
使用范围:外借室、综合阅览室、电子阅览室。
使用方法:读者凭借书卡在图书馆一次可外借书、刊2册。
(四)、挂失和补办借书卡方法:
1、借书卡丢失,凭身份证及时到办卡处挂失。挂失前借书卡被他人冒用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2、凭身份证挂失的一星期后可到办卡处补办新卡,旧卡作废。
3、补办新卡原押金仍有效。
(五)、读者借书卡转换方法
已损坏的借书卡转换新卡,读者所持借书卡被损坏的或无法充磁的需要更换新卡,须交还原卡,原借书卡押金仍有效。
(六)、退卡手续
1、读者办理退卡手续前必须还清所借图书。
2、读者必须凭借书卡、身份证办理退还押金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读者的借书卡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3、借书卡交于图书馆办卡人员审核注销后领取押金,原借书卡由本馆收回。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借书卡仅限本人使用。
2、借书卡要远离磁性,也不要与硬物放在一起,以免损坏。